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规定,现对申请领取病残津贴10名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领取病残津贴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材料要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724-12333
通讯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15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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