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摘要
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对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九类人员(见附注)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政策给予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文件依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省人社厅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攻坚行动促进培训提质增效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197号)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职业培训补贴
享受对象、条件、办理流程简述
申报对象:培训机构。
申报条件:九类人员参与培训机构组织的就业创业培训顺利结业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办理流程:培训机构向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审核后,报人社部门审批,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拨付至培训机构。
线下经办窗口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310室,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大厅窗口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承办层级(市、县)
市直、县(市、区)
市、县咨询电话
市 直:2375397
沙 洋:8568106
钟 祥:6900800
京 山:7239479
东 宝:2358286
掇 刀:2447160
漳 河:8658017
屈家岭:741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