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

  • 发布时间:2026-03-16
  • 信息来源:荆门市人才服务局、就业科

政策摘要

就业见习补贴。鼓励引导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

文件依据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才聚荆楚·智汇荆门”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在荆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22〕5号)

享受对象、条件、办理流程简述

享受对象:就业见习基地。

享受条件:接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见习3至6个月,且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

办理流程:见习基地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程序将资金拨付到见习基地开立的基本账户。

线下经办窗口

荆门市双喜大道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窗口,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大厅窗口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承办层级(市、县)

市直、县(市、区)

市、县咨询电话

市 直:2341017

沙 洋:8568039

钟 祥:4261266

京 山:6810881

东 宝:2300609

掇 刀:2444410

漳 河:6906020

屈家岭:7418005